07.16 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
近期發現某些公司在自己網站上公然掛著野火設計工作室的案例作品,不但作品,連文案都不放過。很是莫名詫異,在這個信息透明化的時代!
魯迅30年代寫過一篇文章,專論國人的“拿來主義”,沒想80年過去,這主義依然盛行,現如今,更是在設計行業里的發揚光大著。
俗話說會哭的孩子有奶吃,為了吃飽這口奶,有的公司是極盡忽悠之能事,套路如俄羅斯套娃之深,處處設“計”:拿著別的品牌設計公司的案例,甚至是拿著國外設計師的作品,盜為己用,忽悠一個是一個,吃到一口算一口。碰到這類公司,真的是為客戶捏把汗:面對這些早已鍛煉的口舌如簧、巧言善辯的“行家”,不明就里的客戶往往是被“請君入甕”。古人說,見字如面,放在設計行業,同樣是千古不易的真理。作品的背后是設計師,設計只是思維的工具,和設計師見面聊聊,其實遠比只看作品本身更加靠譜: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是“作品”,有的只是“幌子”。
莊子說,盜亦有道。百姓說,人活一張臉,樹長一層皮。無論雅俗都是智慧,都可賞,因為正面反面,都是在印證著一個做人做事的道理。設計師,怎么說也應該是屬于“精神文明建設大軍中的一員”吧,是在“知識”的范疇,何以不懂得這個粗淺的道理?話說抄襲這件事,難道很有價值感嗎?
當然,這種事情早已不鮮見,碰到這種被其他公司和平臺把野火作品不署名的“借”去也不是一次二次了。但今天又看到某家公司公然在自己網站上放著野火的幾個案例,更甚者,連文案都要意淫而去,簡直是嗚呼哀哉無法可想了。準備讓他們停止盜用的行為,順便這里表示一下鄙視……鄙視就算了吧,夏蟲語冰,不值得。
況且,按照某部分人的行為思路,大概是這樣的: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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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拙文致敬那些默默做著設計的設計人:道本心,承初心,愛惜自己的羽毛,一起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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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圖:深圳商報 王建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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